9月30日,婺城区法院与中国人民银行金华市中心支行联合召开金融联席会议,金华市22家金融机构主要负责人及相关法务人员、金融审判法官共计48人参加会议,人行副行长罗育全和金成福副院长共同主持会议。
会上,婺城区法院通报了近年金融案件的审理情况,提出当前金融借款合同在合同签订和担保审查等方面需要重视的8个问题,以及合同效力、抵押权与其他权冲突等方面需要重点防范的10个风险点。农行、建行、浦发银行等交流了相关经验做法。双方结合近年来金融借贷案件激增的情况,就如何有效防范金融风险、化解金融纠纷、促进金融行业健康发展等问题进行了深入探讨,并达成四点共识:一是严格落实当事人地址确认书制度。诉讼文书送达是制约金融借款案件审判效率的主要瓶颈,要严格按照省高院与省人行联合制定的当事人地址确认书制度,在签订合同时填写地址确认书。二是慎重申请实现担保物权。对当事人少、法律关系明确的案件要尽量采取申请实现担保物权的方式,对动产抵押、浮动抵押等混存的案件、当事人多且复杂的案件等不宜申请。三是规范金融借款合同的签订。实行“面签制度”,确保当事人本人签字,规范合同签订程序,杜绝“先签后填”等现象。对担保合同要加强对抵押物的审查,限制保证人的信用资质和数量。四是提高诉讼案件自行代理率。银行法务人员或信贷员自行代理案件,有利于查清事实,减少当事人负担,特别是担保物权案件,尽量自行代理,确需律师代理的,要合理约定代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