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3月13日金华市婺城区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第三次全体会议通过) 金华市婺城区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金华市婺城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吴兰芳所作的《金华市婺城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会议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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