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公告:5月19日至21日为全国哀悼日
据新华网 据中国政府网报道,国务院今天发布公告宣布,为表达全国各族人民对四川汶川大地震遇难同胞的深切哀悼,国务院决定,2008年5月19日至21日为全国哀悼日。公告全文如下:
国务院公告
为表达全国各族人民对四川汶川大地震遇难同胞的深切哀悼,国务院决定,2008年5月19日至21日为全国哀悼日。在此期间,全国和各驻外机构下半旗志哀,停止公共娱乐活动,外交部和我国驻外使领馆设立吊唁簿。5月19日14时28分起,全国人民默哀3分钟,届时汽车、火车、舰船鸣笛,防空警报鸣响。
图为5月16日晚上10时,浙江师范大学近200名四川籍大学生在校蓝球场举行烛光 祈福活动,学生们围着用烛光点成的5•12心型图案,手执着蜡烛默默哀悼在地震中遇难的同乡,并希望千里之外的老乡早日渡过难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