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十字会总是出现在灾区人民最需要的时候
“动员人道的力量,改善最易受损人群的生活。”在红十字会的宣传页上记着这样一句话语。这也是红十字会存在、活动的真实写照。2008年5月12日,四川汶川县发生8.0级地震后,婺城区红十字会的成员们就没停歇过,他们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了各式各样的捐助活动。
根据《中国红十字会法》,婺城区红十字会呼吁社会各界和有识之士,发扬人道主义精神,为处于极度危难之中的灾民奉献爱心,踊跃捐款,救助受到地震影响的群众,帮助灾区人民尽快摆脱困境,度过难关。呼吁得到了社会各界和爱心人士的积极响应,5月19日一大早,婺城区罗埠镇山下龚村卫生室负责人龚华春就委托妻子来到婺城区红十字会,向四川地震灾区捐款5000元,这是婺城区卫生系统最大的一笔个人捐款。同一天,浙江中医药大学教授陈炳旗将在金华成德中医门诊部义诊一天的收入5667元捐给婺城区红十字会,由婺城区红十字会转赠四川地震灾区红十字会。此前陈教授已在杭州捐款近2万元,向金华市红十字会捐款5000元。19日下午,婺城区城中街道明月楼社区将凝聚着社区党员、居民和干部爱心的49068.9元爱心款汇入婺城区红十字会帐号。城中街道西市街社区居委会把第一批党员捐款的1460元钱交到婺城区红十字会。5月20日,金华市琳琅进出口有限公司捐款10000元,职工捐款810元汇入婺城区红十字会帐号。
截止5月20日,婺城区红十字会已收到捐款553475.5元人民币。
婺城区红十字会简介
我国红十字会的历史,是一部以人为本,倡导奉献,追求和谐的历史。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历史进程中,红十字事业有了更为广阔的发展空间。红十字会在救援、救助、救护等人道领域开展的大量工作,使她成为我国构建和谐社会的一支重要力量。
婺城区红十字会成立于2002年,区委副书记、区长陈陆一同志为区红十字会名誉会长,区委常委、副区长潘云秋同志为会长。
红十字会是人道主义组织,所救助款项和物质主要来自社会各界和爱心人士的捐赠。婺城区红十字会以《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办法》和《中国红十字会章程》等为依据,做到依法建会、依法治会、依法兴会,全面开展各项红十字会工作,推进红十字事业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