切实做到三个加强 推进和谐婺城建设
3月13日,出席婺城区七届人大二次会议的代表认真审议了区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区人民法院和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区委书记周维亮在参加代表团审议报告活动中指出,要做到三个加强,推进和谐婺城建设。
在听取了代表们的审议后,周维亮说,近几年来,区人大各方面工作都走在我区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实践的前列,区法院、检察院也在人手少、案件多、执法难的情况下,设立了导诉牌,实现了快速审案、快速办理,真正体现了民主进程。
周维亮指出,在今后的工作中,一要进一步加强基层民主建设。作为人大代表,要集中民智、调查民意、为民代言,重视基层民主建设,尽力为农民群众多做一些有利于发展的事;要重视村规民约的制订,通过村规民约来规范村民的行为,激发老百姓的创业热情。二要进一步加强人大代表联系选民制度建设。人大代表是群众的代言人,要真正倾听民间呼声,要在选区公布代表电话,召开座谈会,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充分反映社情民意。三要进一步加强法律监督、公众监督职能建设。政府的权威、法院的权威、检察院的权威要靠人大来支持,要通过合理的监督推进“一府两院”的工作。
在代表们反映目前法院执行难问题时,周维亮指出,法律是推动发展、保护和谐的武器,法院、检察院要加强法制宣传、政策宣传,让老百姓感觉到法律的可爱和可亲,改变“懒汉得利、老实人吃亏”的现象;要走群众路线,发动群众,公布信息,促进执行工作的开展,解决“执行难”问题;要走亲民政策,弘扬社会正气,进一步推进和谐婺城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