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是维护社会正常秩序的坚强基石,是神圣不可侵犯的,每一个人都应该敬畏法律。而暴力抗法,是被执法人以暴力、威胁、辱骂等手段阻碍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一种行为,是对国家法律的公然蔑视和挑衅。面对暴力抗法,执法者就应该硬起手腕,以强力规范的执法方式来捍卫法律的权威和尊严。
蒋堂镇的夏某、邵某婆媳俩在“三改一拆”行动期间仍违章抢建,拒不停建拆除,还对执法人员恶意谩骂,用扔砖块、碎石等恶劣粗暴手段阻挠执法,造成6名执法人员不同程度受伤,这已然是赤裸裸的暴力抗法。我们倡导人性执法、文明执法,但它的前提是针对那些非恶性的违法违规者。对于那些藐视法律,尤其是暴力抗法的人员,绝不能有丝毫的忍让和妥协。否则,只会增加抗法者的嚣张气焰,造成不良的社会影响,更会让人民群众对国家机关的权力产生怀疑,对政府缺乏信任和尊重。
“三改一拆”,拆的就是“违法建筑”。一方面,司法机关对恶意暴力抗法案件,要依法严厉打击,不允许任何人以任何手段来超越法律,逃避法律制裁,切实维护法制的尊严。另一方面,政府和社会要加大宣传营造正确的舆论导向。通过正面宣传和舆论引导,让广大人民群众充分认识到遵守法律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认识到执法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广泛赢得群众对执法的认同、理解与支持,确保法律效果、社会效果、政治效果的有机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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