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至2016年,婺城区八届人大常委会走过了五年不平凡的历程。五年,是一个跨越历史的维度,五年,更是一段砥砺奋进的历程。五年来,常委会积极投身婺城改革发展“主战场”,齐心唱响依法履职“好声音”,竭力当好人民群众“代言人”。一项项工作,诠释着常委会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主动担当精神,见证了常委会这五年来履职尽责的坚实足迹。
五年来,召开主任会议93次,常委会会议44次,听取和审议区人民政府及法院、检察院专项工作报告109个,开展执法检查8次、专项工作视察调研43项、专题询问1次、专项工作评议1次,作出决议决定95个,各方面工作取得良好进展和成效,为促进我区经济社会发展和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发挥了重要作用。
紧扣发展主线,推动经济发展民生改善
常委会始终把坚持党的领导贯穿于人大工作各方面和全过程,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保证中央和省、市、区委重大决策部署和重要举措在婺城贯彻落实。
五年来,常委会紧紧围绕区委重大决策部署开展工作,定期研究人大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坚持召开重要会议、安排重要工作、作出重大决定、开展重要活动都及时向区委请示汇报,努力把制度优势转化为职能优势,使人大工作更好地体现党的主张和人民意志,使人民当家作主的权力得到充分实现,意愿得到充分反映,权利得到充分保障。同时,围绕助推婺城经济社会发展,多次开展了核心区建设、经济转型升级等专题调研,为区委决策当好参谋助手。
围绕群众关注热点加强对民生实事的监督。坚持把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摆到重要议事日程,对直接涉及群众利益的教育、医疗、卫生、养老等方面的工作,通过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开展专题调研和视察活动,提出针对性改进意见,极大地促进了相关工作深入开展。就区第二人民医院迁建工程实施情况开展专题询问,针对安全生产、超限运输、全民健身、防洪排涝治理等方面工作开展专项工作评议,对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落实,切实解决了群众关心的突出问题。
五年来,多次组织召开常委会会议、主任会议,对城市建设、重点项目、转型升级、安全生产等工作开展重点监督,就工业经济发展、特色小镇培育等方面开展了专题视察。特别是对“二七区块改造”“三改一拆”“四破攻坚”“五水共治”“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等难度大、持续时间长的重点工作,多次听取相关工作报告,开展视察、调研活动,并提出合理化意见建议,有效推动了重点工作的落实。根据区委安排,积极参与杭长客专城区段房屋征收、“二七区块”旧城改造、下沿等城中村改造等重点项目,在依法开展监督的同时,积极发挥人大优势和代表作用,做好服务和支持工作,有力推动了重点工程项目的顺利实施。深入开展“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的调研,主任会议、常委会会议多次听取“十三五”规划编制情况报告及交通规划等方面的“十三五”专题报告,强调规划编制工作要准确把握婺城未来发展新形势、新机遇,突出前瞻性和地域性。
突出法治引领,推进法治婺城建设
坚持监督与支持相结合,推动政府职能转变,促进法治政府、廉洁政府和高效政府建设。支持区法院、检察院“两院”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区委关于加强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的部署,人大工作和建设得到有力加强和推动。深入开展了查找“短板”专项活动和“查找基层群众办事审批难”专项监督活动,为党委政府研究补齐各领域“短板”提供建议意见。
全力推进法治婺城建设。贯彻落实区委关于深化法治婺城建设的决策部署,努力发挥区人大及常委会在法治婺城建设中的重要作用。结合全区工作重点开展执法检查,配合省市人大以上下联动形式开展相关法律执行情况的检查,不断推进法治婺城建设。积极主动参与市人大常委会地方立法工作,通过调研报送加强饮用水源保护等两件立法建议。广泛开展以宪法为核心的法治宣传活动,深化法院、检察院专项工作报告审议,细化政府规范性文件审查,强化人大信访事项交督办。重视“六五”普法开展情况,多次听取专题报告,提出改进建议。
坚持党管干部与依法任免相结合,五年来共依法任免国家工作人员422人次。不断加强和改进人事任免工作,坚持任前法律知识考试、见面表态发言、任后颁发任命书、宪法宣誓及定期工作述职制度,进一步增强被任命国家工作人员依法履职的责任意识、宪法意识、法制意识和自觉接受人大监督的意识。
依法开展监督,推动全区重点工作落实
常委会坚持把监督法律实施情况和“一府两院”工作情况作为履职的重要内容,加强和改进监督工作方式,依法加大监督力度,不断增强监督实效。围绕计划财政工作加强对经济工作的监督。每年坚持听取和审议上半年计划、预算执行情况和上年度财政收支审计情况的工作报告,提出加强和改进工作的审议意见,限期报告整改结果,有效保证了年度人代会确定计划、预算工作的全面落实。
高度重视审计问题整改落实情况,每年主任会议都定期听取情况反馈,逐项跟踪督促整改。按照加强对财政预决算全口径监督的要求,加强对公共财政收支情况的监督,深化对政府性基金收支情况、政府性债务收支情况的监督。自2014年起常委会开展年度政府投资重大项目的审查监督工作,并在乡镇人代会上开展重点项目票决试点,有效推动政府投资行为规范合法,政府决策科学民主。
持续跟踪代表建议交督办。高度重视代表建议意见的交督办工作,加强对各建议承办单位建议办理情况的跟踪监督和公开通报,努力提高代表建议的办理实效。通过把建议办理情况列入部门年度考核、评选建议办理优秀单位等形式,强化责任落实。建立健全年度重点建议督办制度,每年选择十多件建议由主任会议进行重点督办,并于2016年首次实施了重点建议办理情况二次评价制度。重视对建议意见办理情况的持续监督,多次对处于“正在办理”的代表建议进行“回头看”活动。
立足优化服务发挥人大代表主体作用
五年来,常委会充分尊重代表主体地位,不断加强和改进代表工作方式方法,积极创造条件,完善制度措施,着力为代表发挥作用提供更好的保障。
加强学习培训,提高代表素质和依法履职的能力。每年都给代表订阅《浙江人大》等专业资料,组织全体区人大代表开展集体培训,选择了宪法、代表法、代表联系选民、建议意见撰写等内容进行有针对性培训。改进创新代表活动形式,促进代表发挥作用。规范以乡镇街道为单位的代表小组活动,努力促进代表活动实现制度化。全面实施区人大代表向选区选民述职活动,试点乡级人大代表述职,制定代表辞职补选制度,有效增强代表的使命感、责任感。
全力搭建代表履职新平台。制订和完善了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基层制度、常委会领导每月定期接访代表制度,认真倾听代表呼声,努力为代表履职分忧解难。邀请代表列席区人大常委会会议、视察、调研及区政府常务会议、听证会、论证会,先后组织代表开展了查找不适应全面深化改革要求的法律法规条文主题活动、年收入4600元以下贫困人口脱贫情况核查、人大代表进小微企业问卷调查等活动,基本实现每位区人大代表届内列席区人大常委会会议一次的目标,进一步拓宽代表知情知政、依法履职的渠道。
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加强和改进人大代表工作的新途径新方法,2012年下半年启动“代表联民站”试点,当年年底街道全部挂牌成立。次年延伸至乡镇试点,到2014年在所有乡镇铺开,并根据省人大要求统一更名为“代表联络站”,实现在全区27个乡镇街道“全覆盖”。
树立规范理念,夯实人大工作基层基础
常委会高度重视乡镇街道人大工作能力和实效的提升,按照上级关于基层人大规范化建设要求,严格软硬件标准,推动基层人大工作与时俱进。
大力推进基层规范化。高度重视加强乡镇街道人大规范化建设,先后制定和完善了街道人大工委工作规则、乡镇人大工作规范等一系列制度规范,并整理印制了乡镇街道人大规范化
制度汇编和“六簿一册”。同时,常委会各办委按照分工联系安排,加强对联系乡镇街道人大工作的指导,努力提升基层人大工作规范化水平。
积极探索街道议政会。按照市委、市人大有关“探索街道人大议政会”要求,认真开展专题调研和赴外地取经,并于2014年上半年在城中街道启动议政会试点工作。在认真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由街道党工委授权建立,街道人大工委具体负责议政会的日常事务,集中街道各方面的智慧和力量,以服务基层民主建设、和谐社会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为目标,积极发动议政会成员建言献策,推进街道办事处依法行政、依法理财和民主决策的街道议政会制度正式开始实施。同时,深化与金华开发区、金华山旅游经济区的沟通衔接,通过协调成立人大工作联络处等措施,推动人大工作在托管区域有序有效开展,确保婺城行政区人大工作的整体平衡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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