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问题编号一)已完成整改,根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销号工作相关规定,现对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进行公示。
一、反馈问题
浙江省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仍存在短板,一些突出生态环境问题亟待解决。一些地方和部门在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中存在放松心理,有的工作抓得不够紧,有的工作推进不够实,有的“新官不理旧账”。特别在统筹协调、严格要求、责任担当和久久为功方面还存在差距。统筹协调不够,一些地方和部门统筹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自觉性不够,在推进高水平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方面谋划不多,举措不力。工作开展不够平衡,尤其是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海洋生态环境保护和一些地方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等工作还存在较大差距,成为美丽浙江大花园建设的突出短板。一些地方和部门落实环保责任不到位,“管生产必须管环保、管行业必须管环保”的机制尚未真正落地,一些领域和行业生态环境问题亟待引起重视,特别是部分生态涵养区毁林垦地问题突出,生态破坏严重,必须严肃查处,加快推进整改。
二、整改目标
(一)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补齐生态环境短板。区委、区政府在统筹协调、严格要求、责任担当和久久为功方面下更大的力气,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二)在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和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方面进一步加大投入。(三)严格落实各部门各单位环保责任,确保“管发展必须管环保、管生产必须管环保、管行业必须管环保”的机制落地见效。
三、整改措施
(一)深入学习实践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区委、区政府在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方面下更大的力气,在全区形成认真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良好政风民风。不断擦亮“浙中大水缸”的金字招牌。
(二)把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考核作为各级领导干部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进一步加大考核权重。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良好政绩观。
(三)在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和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方面进一步加大投入,全面开展土壤污染详查、危废存量清零动态化管理、严控农村面源污染等方面统筹实施治土治废专项行动。2021年底前完成“无废城市”建设任务。
(四)进一步完善婺城区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明确各部门职责边界,充分利用全区“一支队伍管执法”改革试点机会,进一步增强全区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合力,全力打造“生态环境保护监管最严区域”。区直相关部门每年向区委、区政府报告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落实情况。
四、整改时限
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五、整改完成情况
(一)婺城区委、区政府通过区委常委会、区委理论中心组专题学习、区政府常务会、区政府专题会议等各种形式深入学习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切实增加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2021年10月婺城区委、区政府正式下发了《金华市婺城区贯彻落实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反馈问题整改方案》(婺区委发〔2021〕53号),调整、充实了区委、区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双组长的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推进问题整改工作。
(二)婺城区把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考核作为各级领导干部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进一步加大考核权重。研究出台了《婺城区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新时代美丽婺城建设实施方案》《婺城区国家级生态文明示范区创建实施方案(2022-2025)》等政策文件,全面踏上国家级生态文明示范区创建新征程。2020年以来,婺城区生态环境质量改善成效明显,2020-2022年连续3年获得治水“大禹鼎”,其中2021-2022年连续两年获银鼎。全省生态环境公众满意度调查连续五年稳定在全省前十五名。县级以上饮用水源地达水质标率100%。8个市控以上断面均达到水质功能类别要求。辖区45条河流,64个乡镇支流交接断面,ⅰ-ⅲ类水质断面63个占98.44%,区pm2.5浓度为24μg/m3,达到国家二级标准及市下达的年度目标任务,排名全市第四。成功举办2020中国青年生物多样性夏令营暨第五届联合国中国青少年环境论坛,扩大了婺城生态环境国际影响力。全面完成生物多样性“家底”调查工作,共记录到物种1034种,涉及4大门类,包括高等植物823种、哺乳动物11种、鸟类162种以及两栖爬行类38种。
(三)扎实开展土壤污染防治,切实做好对全区14家重点监管企业土壤环境监管,深入实施“土十条”,保障农用地和建设用地土壤环境安全,先后开展农用地土壤及农产品样品采集和检测工作、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十三五”农村环境土壤整治工作,分类实施受污染耕地的安全利用、用途管控和治理修复。全域推进“无废城市”创建,积极构建固废管理新格局,在市本级率先建成并投运小微企业危险废物收运中心,建立婺城区小微危废和工业固废综合回收体系,全区350余家产废企业全部实现在线监管,推动实现了固废全过程闭环管理、信息化管控。大力推进工业污泥处置及危险废物处置能力建设,全面建成投运金华市第二垃圾焚烧发电厂、金华市婺城区危废填埋场、白龙桥临江厨余资源再生中心等环境基础设施项目,生态环境安全底线持续筑牢。
(四)进一步压紧压实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的政治责任,全面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2020年8月以来,区委、区政府共召开涉及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区委常委会、区政府常务会议、区政府专题会议等各类会议27次,党政领导干部大力抓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在婺城区蔚然成风。充分利用全省“大综合一体化”执法改革试点契机,探索涉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权限向乡镇(街道)延伸,常态化开展跨部门“双随机”执法检查,持续保持严打重罚的环保执法高压态势。
公示时间:2023年9月18日至2019年9月27日。
联系人:金能
联系电话:82398992
联系地址:金华市婺城区宾虹西路2666号
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金华市婺城区
迎检和整改工作协调联络组
2023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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