婺城区高度重视推行“一村一法律顾问”制度,广大村(居)实现了“一村一法律顾问”的全覆盖,对于提高农村干部和群众的法治意识、维护基层和谐稳定、实现依法治村起到了一定的作用。但是,由于这一制度没有建立监督考核等配套机制、也缺乏相应的工作保障,导致这一制度无法正常运行,无法真正服务于农村法治建设。
婺城“一村一法律顾问”工作开展以来,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与不足。律师资源较少,工作任务较重、工作开展也不够全面,长效机制建设有待完善等,存在“拉郎配”现象,法律服务关系缺乏信任基础;重形式轻内容,没有形成完善运行保障机制;财政投入力度有限,法律服务不够深入全面。
为了进一步完成“一村一法律顾问”制度,充分发挥其在提高农村基层干部和群众法律意识、改善基层治理、及时化解矛盾纠纷的作用,提出以下建议:一是加大政府财政支持,逐步实现公益服务向有偿服务转变。二是完善相关配套考核制度,保障法律服务的有效性。三是在“一村一法律顾问”基础上,实现“一乡镇一律所法律顾问”制度,有利于法律顾问工作的规范化、系统化建设,能更好的解决法律服务的规范化、有效化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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