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邱琪、通讯员金旭)为进一步深化农作物秸秆焚烧污染防治工作,消除秸秆焚烧隐患,守护美丽蓝天,10月29日,婺城区白龙桥镇综合行政执法队执法人员联合白龙桥镇社区网格等工作人员对辖区内焚烧秸秆情况进行巡查处置。
本次专项整治共出动执法队员43名,巡查区域覆盖全辖区,对秸秆焚烧行为频发点位进行不间断巡查,对行动中发现的秸秆焚烧行为发现一处,扑灭一处,宣传一处,处理一处。此次行动中,工作人员共巡查点位31处,发现问题15处,发放接谈通知书10份,处罚3人。
“秸秆焚烧一方面会污染空气环境,危害人体健康,另一方面会破坏土壤结构造成农田质量下降,请广大市民朋友自觉禁焚。”据悉,对于露天焚烧秸秆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规定,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确定的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整改,并可以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罚款。
下一步,白龙桥镇综合行政执法队将针对秸秆焚烧高发时段加大巡查力度,做到“发现快、确认快、行动快”,同时也将继续加大宣传力度,引导广大群众理解、配合、支持秸秆禁烧工作,切实提高群众环保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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