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5月以来,浙江省市县(区)纪委三级联动组织开展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婺城区教育局、区公安分局、区民政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应急管理局、区市场监管局等13家职能部门迅速行动,聚焦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细化治理、纵深推进治理工作,各纪检监察组织跟进监督,目前全区15个治理项目都取得了阶段性成效并于10月23日在“婺城发布”“今日婺城”予以公示,全面接受群众监督。为继续深化搞整治,发挥典型案例警示教育作用,让治理成果为更多人所了解,整治问题引起更大范围警示,现将6起治理过程中查处的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1.婺城区某食品店、某保健品店涉嫌经营有毒有害食品案。2021年5月,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对市区某食品店、某保健品店进行检查,并对现场部分保健品进行抽检,在大部分样品中均检测出保健食品中严禁添加的物质——西地那非。当事人行为涉嫌经营有毒有害食品,涉案人员共4人,已移送公安机关。
2.婺城区李某涉嫌生产销售假药案。区市场监管局采取“线上”收集线索和“线下”实地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对网络销售假药进行打击,在收到涉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件线索并查获涉嫌违法药品后,联合公安机关执法人员对嫌疑人李某的家和地下车库进行了突击检查,现场搜出疑似三唑仑片等物品若干,其中标示为“三唑仑片”样品实际为维生素b6。当事人行为涉嫌生产销售假药,涉案人员共3名,已移送公安机关,涉案金额150余万元。
3.婺城区某汽车油漆店未按规定储存油漆、稀释剂等危险化学品案。今年5月,区应急管理局在开展危化品企业“低、小、散”问题专项检查中发现,婺城区某汽车油漆店未按规定储存油漆、稀释剂等危险化学品,违反了安全生产相关规定,区应急管理局依法对其处以罚款人民币6万元。
4.婺城区青春小区某户无证违规办学案。2021年10月,区教育局联合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区公安分局对群众举报的青春小区某户疑似违规培训行为进行执法检查,现场有13名小学生正在进行作业辅导,年级涵盖小学二年级到六年级,共有三名教师,负责人朱某无教师资格证书,另有一名退休教师、一名助教。该场地无学科类培训资质,属无证违规办学。区教育局当场出具《责令改正通知书》,要求举办方立即停止办学,退还学生家长学费,并将该案移送行政执法部门立案处理。
5.某境外冒充公检法人员电信网络诈骗案。11月7日,区公安分局反诈中心发出预警,站前派出所辖区内某群众正与一名境外冒充公检法工作人员进行通话,涉嫌诈骗。站前派出所接到指令后高度重视、迅速反应,在当事人被诱骗准备激活下载对方要求的相关app之时,民警及时阻止,揭穿“假警察”的真面目,成功劝阻一起电信网络诈骗,为群众挽回经济损失200余万元。
6.白龙桥镇叶店社区村集体自留地被长期占用问题。自2005年起,叶店社区80亩集体自留地被4位村民陆续占用。今年专项治理过程中,区农业农村局、白龙桥镇政府开展联合行动,积极沟通协调,目前4人已全部搬离并拆除违建房屋,80亩土地全部收回村集体,其中30亩已出租,将每年为村集体增加45.9万元经营性收入。
下一步,区纪委区监委将联合相关职能部门持续深化专项整治,不断推进专项治理走深走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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