婺城区新社会组织积极参加
第三批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
日前,记者从婺城区民政局获悉,我区各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等新社会组织参加第三批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指导意见已出台,活动从今年10月开始,到明年2月底基本完成,分为学习调研、分析检查、整改落实三个阶段,要求在学习实践活动期间深化开展“自律诚信建设”专项活动,积极参与“网络化管理、组团式服务”工作,全面组织开展“创先争优”活动,集中力量解决一些通过努力能够解决的突出问题,多为会员、群众和服务对象办一些看得见、摸得着的实事、好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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